一起学: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
1、(3)设置高度要求消防水箱应设在建筑的最高部位。且应为重力自流式水箱。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I5L/s的建筑物,其消防水箱如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备的水压时,应设气压水罐等增压设施。
2、)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溢流管应采用间接排水。2)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3、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0m3。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5、一,消防水箱的设置: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及高度,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条规定:应在建筑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高位消防水箱按规范要求是要做多大容积的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6m,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2m,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36m。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T。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其具体设置要求如下: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其具体设置要求如下: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本规范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以下规定:1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答案】:C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6m,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2m,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36m。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其具体设置要求如下: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建筑高度为54m以下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以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36m3。建筑高度为54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0m3。